为了加强团委的档案管理,对团委的工作和活动建立规范的历史记录,特制定团委档案制度。
1.团委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团委的文件和资料,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2.团委档案应定期进行鉴别、整理,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将档案分为永久保管、长期保管和短期保管,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
3.团委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档案的借阅,应建立详细的记录,归还后及时入档。
4.定为保密范围的档案,应妥善保管,无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借阅。
5.团委在工作活动中制定和接收的文件处理完毕后,不得由承办人分散保存,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整理归档,集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