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颜忠勇7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建立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共筹集工资支付保证金24亿元。
在谈及探索建立解决欠薪长效机制时,颜忠勇说,浙江省农民工总数超过1800万人,这些农民工大部分都在非公企业和建筑行业中。
为有效遏止建筑领域欠薪行为的发生,浙江省研究建立了工资支付担保或工资支付保证金等欠薪保障制度。颜忠勇介绍说,比如在建筑领域,规定在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先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将保证金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工资行为,当地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可以立即动用该企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据了解,浙江省已累计动用7600万元保证金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颜忠勇表示,建立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后,浙江省建筑领域拖欠工资高发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重大的恶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
目前,浙江省已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广到交通施工业、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和已经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